为更好地选拔引进优秀卫技人才,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2025年下半年瑞安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硕士研究生要求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3.已与瑞安市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和就业协议书的人员;
4.原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签订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协议,解除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详见《2025年下半年瑞安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目录审查认定,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26年硕士专业目录”进行审查。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三)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需在2025年11月2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博士研究生报考不受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限制。
三、招聘程序
(一)预报名、现场确认报名
报名人员根据岗位表及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岗位进行预报名,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不作为报名依据,只有现场确认报名并提供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才算报名成功。
1.预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11:3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报名人员将《2025年下半年瑞安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在校期间获得荣誉和奖励证书、大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以“招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瑞安市人民医院报名工作邮箱(rahoshrm@163.com)。
2.现场确认报名时间和地点:
(1)第一场报名时间和地点:2025年11月8日(周六)9:00-11:30,温州医科大学现场招聘会摊位;
(2)第二场报名时间和地点:2025年11月22日(周六)9:00-11:30,浙江中医药大学现场招聘会瑞安市人民医院报名摊位;
(3)第二场报名后,将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赴其他地点设点报名,时间及地点另行在瑞安卫生市健康局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重复报名则取消报名资格。
3.现场确认报名所需材料:
(1)《2025年下半年瑞安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取得的高校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大学英语考试成绩报告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国内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部分高校采用网签就业协议书形式,考生无法提供纸质版《就业协议书》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网签就业协议书情况证明(说明)。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荣誉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2张。
(6)报名专业课程表和由学校出具的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专业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核
瑞安市人民医院及市卫生健康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入围考试人员。
(三)考试
1.面谈
对招聘计划数与通过现场资格确认人数比例超过1:3的岗位先进行面谈,再根据面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面谈成绩同分的,一并入围面试。面谈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的依据。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同分的,另行加试。
面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入围体检人员须于面试当日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签订就业意向书,未签人员视为放弃入围体检资格,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岗位调剂
当日递补工作结束后,招聘计划数未招满的岗位方可进行岗位调剂。调剂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通过合格分数线、未入围原报考岗位体检、符合调剂岗位招聘条件的考生自愿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岗位调剂。若考生放弃岗位调剂,则依次递补调剂。完成调剂工作并签订就业意向书的考生不再安排递补和调剂。
(五)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内的,须在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凭有关孕期医疗证明(妊娠试验或孕期超声检查报告单)主动向瑞安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在约定延缓期限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2026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考察期间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后放弃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应将户口迁移到瑞安市。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对象一律要与瑞安市人民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岗位聘任按岗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如未取得相应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的必须在录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逾期未能取得的,聘用单位一律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考生对本次发布岗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2025年10月20日17:00前到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瑞安市瑞湖路333号807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逾时不再受理),由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统一反馈给瑞安市人民医院。瑞安市人民医院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2025年10月21日向瑞安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增补意见,瑞安市卫生健康局会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明确增加的于报名开始前予以发布补充公告。
(二)除已特别注明外,本次招聘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的各类证书证明(件)的取得时间及户籍落户时间,统一截止到2025年11月21日。
根据《卫生部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政函〔2011〕413号)等文件规定,规培期间医师执业证书未注册专业范围的考生,由规培单位出具证明,证明其规培方向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落实“两个同等对待”。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中“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人员可按上述招聘对象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026年住培合格的报考人员,其取得住培合格证书或提供有效的住培合格证明的时间须为2026年7月31日前,否则不按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四)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本公告由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网址: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首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其他业务公告公示):http://www.ruian.gov.cn/col/col1229197301/index.html
附件1.2025年下半年瑞安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5年下半年瑞安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报名表.doc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14日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