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食堂工作人员2名。
招聘要求与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业务精湛。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须接受学校统一安排。无精神疾病,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适应本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常住海盐县范围内。
2.具体条件:
食堂工作人员岗位:男女不限,男性53周岁及以下(1972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5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有食堂工作经历或者有厨师证优先考虑,年龄可适当放宽。
3.学历要求:
初中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程序
1.报名人员到百步小学总务处填写报名表,并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2.资格审查: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3.考核、面试: 校招聘考核小组综合考核和面试。经考核合格,择优确定人选。
4.公示与录用: 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5.因考查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可以依次递补。
三、工资待遇
1.按规定享受休假,与学校假期相同。
2.按照海盐县百步小学食堂用工待遇执行,含五险一金及两年一次疗休养。
3.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7日 8:00---16:30。
2.报名地点:海盐县百步小学总务处。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联系人:姬老师 电话:13857393015。
5.报名时请提供: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盐县百步小学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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