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 号)以及台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文件规定,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是一所由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益二类(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高层次人才37人,具体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和招聘条件详见《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附件1)。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博士、副高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各岗位所列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研究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学校认定意见为准。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www.tzvcst.edu.cn,“人才引进”栏目)。
我校还将在国内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及相关高校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其中,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至2026年3月20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线上报名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须提交真实详细的报名表(附件3)及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并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4),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tzvcst.edu.cn(应聘电子邮件主题要注明“姓名+应聘二级学院+应聘岗位”)。现场报名的,需提供相应纸质材料,如未能提供相应材料的,需向学校进行说明,并在面试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邮箱。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表填写的内容须完整规范,并与原件相符;若不相符,则无条件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根据岗位特性,采用试讲和面试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研究方向、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实践技能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必要时组织校内外专家就其学术水平作评议并做出鉴定。具体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放弃资格。
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与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待遇
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还根据聘用人员的水平和层次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的待遇,并提供为期2年的专家公寓。取得博士学位但未取得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可享受副高待遇5年。
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具有较强的政策优势,具体可咨询人事处(颜老师0576-89188030)。
五、人才分类
学校高层次人才具体分为七个层次,各层次认定标准如下:
(一)顶尖、领军和高端人才
参照《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二)专业带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级“海外工程师”;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特级教师;省高校教学名师;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高层次人才。
2.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艺术类硕士学位),且符合下列3项条件中的2项,特别突出和紧缺急需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1)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者主持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省级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
(2)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教学资源库研发等专业建设第一负责人;
(3)担任过国家级或省级示范重点专业(群)、省级优势、省级特色、重点专业主要负责人(相同级别的学科带头人亦可)。
3.国(境)外高层次人才要求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在权威期刊发表过论文(前3),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标志性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备上述当量科研业绩,可作为专业带头人引进。
(三)博士正高
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
(四)正高
具有正高级职称。
(五)博士副高
具有副高级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
(六)博士
具有博士学位。
(七)高技能人才
具有市首席技师、“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级技术能手”等荣誉获得者;浙江省杰出工匠;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或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一等奖(前2)。
六、相关说明
1.应聘者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反映。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第九条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4.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监督与咨询
(一)监督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0576-89188053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0576-88511060
(二)咨询
地址: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编:318020)
电话:0576-89188030,0576-89188098
联系人:颜老师,王老师
E-mail:rsc@tzvcst.edu.cn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本公告由浙江省台州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docx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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