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岗位1:审判执行辅助人员4名(性别不限);
岗位2:财务人员1名(性别不限);
岗位3:驾驶员1名(男性)。
二、岗位职责
审判执行辅助人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事务,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执行辅助性工作。
财务人员主要从事案款票据管理、账目核对、日常案款问题电话咨询等,协助开展财务相关工作。
驾驶员主要从事警用车辆驾驶及其他审判执行辅助性工作。
三、招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审判执行辅助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专业优先;
财务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限财务管理、会计等相关专业,具备财务工作经历优先;
驾驶员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审判执行辅助人员、财务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驾驶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准驾车型为C1以上驾照,初次领证超5年,安全无事故驾驶2年以上;
(6)中共党员和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记录的;
(3)存在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报名和资料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10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扫描指定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资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10月11日至10月13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完善资料后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10月14日17:00。
4.准考证打印: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10月16日9:00至10月17日12:00。
五、考察录用
1.审判执行辅助人员、财务人员经报名、资格条件审查、笔试、面试后,择优确定招聘对象名单。
2.驾驶员经报名、资格条件审查、驾驶技能测试、面试后,择优确定招聘对象名单。
3.招聘对象体检报告由近三个月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职工招录(参照公务员招录受检项目)健康检查合格者入围实践考察名单。采用实践考察择优录用,试用期一个月(含实践考察期)。若在试用期内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椒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执行,实行劳务派遣,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台州人才网(https://www.tzrc.cn/)公布。
咨询电话:0576-8810810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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