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政治审查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
1.身体健康,吃苦耐劳,遵纪守法,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40周岁以下,性别不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10月17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温岭市民政局603办公室,咨询电话:0576-86141021,联系人:郭女士。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温岭市民政局编制外人员招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接受现场资格审核。委托他人报名的,受委托者还须提交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比例为4:6。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如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三)体检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1:1进入体检范围。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成绩排位后一位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政治审查
对体检通过人员开展政治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用工形式和工资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录用后与温岭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续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温岭市民政局编制外用工管理规定(试行)》中的标准执行。
五、其他说明
(一)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本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三)建立编外人员后备补缺制度。编外人员公开招录后,将面试合格未录用的人员列入市民政局编外人员招录储备人员库,若一周年内出现编外人员空缺,将直接在储备人员库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用。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温岭市民政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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