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办法(试行)》(浙水院〔2019〕128号)文件规定及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在编在岗人员集中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岗位情况
各招聘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各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其他说明:
1.在现单位(部门)工作未满2年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允许应聘其他单位(部门)的岗位。
2.按照“总量稳定,专兼结合,有序流转”原则,新入职辅导员应工作满4年方能转出至其他岗位,各二级学院可按不超过本学院辅导员核定数15%确定下半年可转出人数(小于1的按照1人计),转出计划须报学工部同意,学院可采用兼职聘用辅导员来弥补因人员转出带来的“空档期”。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附件2《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应聘校内岗位报名表》进行报名,申请表交至附件1中用人部门的相关联系人。
2.资格审查后,用人部门于10月13日前自行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自行通知),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请于10月13日16:00之前交至人事处备案。纸质材料交至综合楼1319办公室,电子材料通过浙政钉发送,联系人:陈立,联系电话:86929294。
3.拟聘人员根据岗位类型填写附件3《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校内转岗调动审批表》或者附件4《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校内转岗调动审批表(辅导员)》,办理转岗调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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