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及试讲的通知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4年7月19日)规定的程序,经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本次服装设计与工艺(时装管理方向)专业教师、音乐表演专业教师、工业互联网应用专业教师、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教师、服装与服饰设计(3D技术与CAD方向)专业教师、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教师、云计算应用技术专业教师、软件技术专业教师、大数据技术专业教师、健美操教师这十个岗位已进入到资格复审及考试阶段,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如下(具体考试事宜将于考试前3-5天另行报名邮箱通知):

岗位

资格复审

专业技能测试(预计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试讲(预计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服装设计与工艺(时装管理方向)专业教师

1月12日上午

1月12日上午

1月12日下午

音乐表演专业教师

1月12日上午

1月12日上午

1月12日下午

工业互联网应用专业教师

1月12日上午

1月12日上午

1月12日下午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教师

1月12日上午

1月12日上午

1月12日下午

服装与服饰设计(3D技术与CAD方向)专业教师

1月12日上午

1月12日上午

1月12日下午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教师

1月12日上午

1月12日上午

1月12日下午

云计算应用技术专业教师

1月12日上午

1月12日上午

1月12日下午

软件技术专业教师

1月12日上午

1月12日上午

1月12日下午

大数据技术专业教师

1月12日上午

1月12日上午

1月12日下午

健美操教师

1月12日上午

1月12日上午

1月12日下午

二、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所有岗位必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有照片),填写信息务必与提供的佐证材料信息一致,承诺申请人(签名)处手写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7月19日前取得),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2024年7月19日前出具的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其中报考健美操教师岗位的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国外认证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与公告一致)。

4.所有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课程成绩单(中、外文两份,中文可自己翻译但需手写签名。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岗位

附加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服装设计与工艺(时装管理方向)专业教师

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提供时间对应的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人社部门盖章),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

音乐表演专业教师

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提供时间对应的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人社部门盖章),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

工业互联网应用专业教师

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提供时间对应的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人社部门盖章),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教师

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提供时间对应的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人社部门盖章),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

服装与服饰设计(3D技术与CAD方向)专业教师

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提供时间对应的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人社部门盖章),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服装制版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教师

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提供时间对应的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人社部门盖章),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雅思6.5分及以上或托福95分及以上成绩单。

云计算应用技术专业教师

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提供时间对应的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人社部门盖章),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

软件技术专业教师

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提供时间对应的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人社部门盖章),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

大数据技术专业教师

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提供时间对应的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人社部门盖章),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

健美操教师

运动员等级证书要求:二级及以上等级(具有国家级运动健将及以上等级证书)。

通过资格初审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核的依据。通过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领取准考证。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招聘全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2、关于后续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事宜将于面试前3-5天另行报名邮箱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联系方式

所有报名考生若有疑问,请于12月30—1月6日电话咨询。

人事处联系电话:0574-86329804。

联系地址: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博思楼305人事处,宁波市风华路4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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