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拱墅区商务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2025年2月12日发布),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程序,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招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科室普通辅助岗位 | 刘琪洋 | 女 | 2000.04 | 大学 |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金融学专业 |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0日。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杭州市拱墅区商务局反映。反映问题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571-89505524,89505516。
杭州市拱墅区商务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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