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台州市椒江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台州市椒江区司法局普通辅助岗2名。
二、
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较好,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水平及口头表达能力,能服从单位管理,遵守纪律;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法律实务类、法律执行类、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4、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台州市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任考核:
1、被处以拘留以上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失信被执行人。
三、
报名须知
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5年5月6日-5月13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椒江区海门街道青年路232号椒江区司法局323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
0576-89019960
0576-89019963
(四)要求:
报考人员需在电脑上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报名表》(表中的报名信息不能手工填写)并打印,贴好近期拍摄的本人免冠、正面一寸照片(或《报名表》中插入照片后彩打),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栏签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息报告。同时,报考人员需将《报名表》电子档发送至椒江区司法局组织人事科邮箱(jjqsfjrsk@163.com)
四、
录用待遇
录用后,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动合同用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薪酬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动合同用工普通辅助类标准执行。
五、
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椒江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台州市椒江区司法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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