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磐安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粮食仓储管理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范围和对象、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和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5月16日-2007年5月16日期间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户籍计算截止到5月16日(截至2025年5月1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报考本次招聘的岗位,户籍或出生地放宽至浙江省。
6.服从组织安排。
7.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等非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5年5月16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8.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确认→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6日-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磐安县安文街道龙山路1号城市发展中心2号楼磐安县经济商务局202会议室。
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磐安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对审查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资格审查办法》详见附件2。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不具备相应岗位资格、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现场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25年5月16日-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在现场完成缴费,缴纳考试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收考试费,请以上报考人员于缴费时间内向招聘单位现场提供相关资料。逾期或现场不提供的,视作非贫困家庭报考人员。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磐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公布取消岗位之日(含)起3日内前往磐安县安文街道龙山路1号城市发展中心2号楼磐安县经济商务局202会议室退还考试费。
(四)准考证发放
领取准考证时间: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6月14日上午8:30-9:30。领取地点:磐安县安文街道龙山路1号城市发展中心2号楼磐安县经济商务局202会议室。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五)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暂定6月14日9:00-11:00,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内容以客观题和主观题相结合。测查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阅读写作等。主要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归纳概括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等。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照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85%的标准划定(保留两位小数)。低于合格分的,不能列入体能测试和面试对象。
(六)体能测试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的1:10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总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面试。《体能测试规则》详见附件4。
(七)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达标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的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总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九)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能测试达标者中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或浙江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中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1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宜聘用的,在体检合格名单中依次递补考察。
(十)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递补须在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完成,招聘岗位人员聘用通知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安排、不委托也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二)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试用期6个月。
(三)本次招聘的笔试通知、笔试成绩、体能测试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及体检结果、拟聘用公示等信息均在磐安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anan.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应聘人员对本次公告公示的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磐安县经济商务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9-84660589。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9-84669712(县第五派驻纪检组)。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磐安县经济商务局、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磐安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磐安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办法.wps
附件3:磐安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磐安县经济商务局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8日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