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庆元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庆元县公安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用于警务辅助等工作。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岗位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及安排。
2、庆元县户籍(以2025年6月1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或庆元县生源(含曾庆元县户籍)。
3、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6月17日至2007年6月17日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历放宽的情况详见附件1),并在2025年6月1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技工学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的毕业生视同本科学历。
5、县属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登记在册的编外用工等非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需提供本单位书面同意报考意见书。
6、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色盲色弱和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要求双侧矫正视力4.8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工作能力。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公安机关辞退的原警务辅助人员;
(6)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不适合在公安工作的情形。
8、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3)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注:这里所称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子女、未婚兄弟姐妹。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相应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7日-6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庆元县公共服务中心2楼公安窗口(濛州街222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需下载填写并打印《2025年庆元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附件3)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注意事项: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经报名资格审查后,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由庆元县公安局研究是否取消或核减计划。取消的岗位的报名人员另行安排改报其他符合岗位。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科目:共3项,包括纵跳摸高(纵跳摸高项目不计算成绩,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以下2项测试及入围面试)、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测试中途有科目放弃的人员,视同放弃本次招聘;
3、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试成绩计算方法为:体能测试成绩=10米×4往返跑成绩*50%+1000米跑成绩*50%,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
1、准考证领取: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
4、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30%和体能测试成绩的40%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依次进行排名,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考现行的公务员和辅警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有关待遇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庆元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根据《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管理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庆元县公安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2、为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庆元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235116。
附件1:2025年庆元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需求计划表.pdf
附件2:2025年庆元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x
附件4:2025年庆元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标准.xls
庆元县公安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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