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浙江省海洋科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海洋科学院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与自然资源部合作共建,为省自然资源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定机构规格。自2020年机构改革实体化运行以来,单位紧扣“搞清浙江海洋,服务海上浙江”定位,秉承“开展海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支撑海洋综合管理,推进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宗旨,围绕海洋战略与规划、海洋空间资源、海洋生态环境、海洋防灾减灾、海洋工程与装备、海洋数字化等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为海洋强省建设提供科技支撑,服务浙江海洋经济发展。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3个岗位,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等信息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招聘对象类别
①应届毕业生。指按学制应于2025年内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政策规定视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群体,也可应聘限招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②招聘对象不限的,凡符合招聘岗位其他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应聘。
2.年龄条件。要求35周岁以下(专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条件。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对应的是国家承认、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其他教育机构按规定发放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按其预期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认定(最迟须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证书),其他人员以参加资格复审前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准。
4.专业条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教育部发布于门户网站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版)》(吸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专业库内部分学科名称、代码等信息)和《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更新于2021年12月)。目录外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岗位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享受国家及浙江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7月16日9:00—7月21日16:0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接受报名(浙江省海洋科学院报名邮箱:zjshykxybgs@163.com),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制成压缩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压缩包内应包含以下文件:《浙江省海洋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电子照片及全部报名材料的彩色扫描件(pdf文件),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应聘人员姓名+手机号码”,文件大小不超过20MB。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回复邮件方为报名邮件投递成功。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需正反面);
(2)自本科以来全部学历及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尚处申请阶段的,可暂提供学校核发的原始学历、学位证书及申请认证情况说明);
(3)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技术研究岗位,须提供博士阶段研究方向与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相关的证明材料(可以是所在学院出具的证明、博士毕业论文或博士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应聘人员提供的电子版材料进行初审并以邮件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可通过邮件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不达开考比例(1:3)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已报名应聘人员自接到招聘单位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二)考试考核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拟定于8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资格复审的结果现场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需带齐报名时提供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或经审核后被认定为与应聘岗位所需条件不符的,将被取消入围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本次岗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拟定于8月初,主要考核履职所需的政治素质、综合能力、专业水平等。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如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分别按下列顺序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政策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条件者;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考察
考试考核完成后,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一般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由招聘单位委托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一般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考察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程序和标准,并结合本行业职业道德要求和招聘单位用人特点,对体检合格者开展考察工作,综合确定考察结论意见。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体检、考察工作。应聘人员拒不配合,或因其自身原因导致体检、考察工作无法按期完成,影响招聘单位用人的,可按不宜聘用做出结论。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浙江省海洋科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递补
应聘人员在面试后放弃或经认定被取消入围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资格,或在体检、考察环节被认定为不宜聘用者,或在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导致后续环节的入围人数或拟聘人员因此出现缺额的,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研究是否递补,决定递补的,从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中依次安排递补,递补顺序与同岗位确定入围人员的规则一致。报备进人手续后有放弃入职的,原则上不再递补。
四、公告渠道、咨询方式、监督电话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渠道公布
1.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zrzyt.zj.gov.cn)“政务公开”栏目--人事信息--干部人事考录。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3.浙江省海洋科学院微信公众号。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877051(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0571-88877976(省自然资源厅驻厅纪检监察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及未尽事宜,由浙江省海洋科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28119566(孔老师);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6号。
附件:1.附件1:2025年浙江省海洋科学院公开招聘计划表(博士岗位).xlsx
浙江省海洋科学院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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