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受永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国有企业委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5名(其中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历以及技能资格等其他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在编公务员、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2025年永嘉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2025年招聘单位简介》(附件2)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5年8月11日,“年”均指周年。
(四)报名专业资格审查按照《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参考目录》)执行。对于未列入《参考目录》的专业,若和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近、相似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招聘单位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五)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岗位(岗位代码为123),仅限从永嘉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在服役期间受过行政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报考对象应属于按规定完成服役年限的正常退役士兵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后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应征入伍,并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9:00-8月15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8月11日9:00-8月16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开考比例要求: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确认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中国永嘉公务网”(http://www.yj.gov.cn/)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5年8月18日17:00前按通知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3.准考证打印: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5年8月27日上午9:00至8月30日上午9:30前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
时间:2025年8月30日上午9:00-11:00;
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科目》栏。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需求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拟面试考生报名注册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入围对象,须事先填写资格审核表(相关表格到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综合科领取,地址: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5楼1508办公室),并到有关单位签署意见,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应征入伍的,还须提供保留入学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入围面试。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笔试成绩同分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6.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对象、时间、地点及相关通知均公布于“中国永嘉公务网”,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3天以前,入围面试人员书面申请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如遇笔试成绩同分的,则一并入围面试;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察
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需求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安排
体检对象、时间、集中地点及相关通知均公布于“中国永嘉公务网”,不再另行通知。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完成后,进入考察程序。
3.考察安排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各招聘单位原则上在30日内完成考察工作,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招聘单位完成考察工作。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聘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确定体检对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招聘计划。
(六)公示、招聘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招聘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招聘;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招聘,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招聘。
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布。
拟招聘对象的名单自公示之日起,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招聘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招聘(劳动)关系。
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的职工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他有关事宜,请及时登录“中国永嘉公务网”查询。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5年7月25日起至8月10日止。考生对招聘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8月4日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招聘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8月5日前向永嘉县财政局(国资办)、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户籍要求为“永嘉县”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永嘉县户籍的人员;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落户时间截至2025年8月11日为止。
(三)部分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验”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的经历。
(四)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认定标准:
1.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8月1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留学人员学历学位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2025年8月1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5年8月11日前取得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附件1中个别岗位标注的“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会计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统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考生在2025年8月11日前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可先行报考。考生需在考察阶段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七)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八)永嘉县财政局(国资办)、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
(九)联系方式:
1.永嘉县财政局(国资办)咨询电话:0577-67950307;
2.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77-67951855、0577-57756568。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十)本公告由永嘉县财政局(国资办)、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1.2025年永嘉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x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嘉县财政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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